中国农谷发展研究中心资料室管理办法(试行)
发布时间:2024年05月09日    编辑:  浏览量:

第一条本资料室对本研究中心工作人员、专职、兼职人员开放,本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或其它相关研究任务确需查阅资料者,经同意后方可进室阅览。

第二条本资料室资料原则上不借出,遇特殊原因确需借出者,严格办理借阅手续,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。

第三条阅览者不得在图书资料上圈点、批注、污损、裁割,损坏图书资料,按学校图书馆有关规定给予赔偿或罚款。

第四条违章携带书刊出室、盗窃书刊者,根据情节报学校有关部门,给予行政处理,并处以图书价格10倍以上罚款。

第五条开放基金项目经费所购图书所有权归研究中心资料室,报销时需在资料室登记。

第六条复印机由资料室人员开机操作;研究中心人员实行登记制度,研究中心以外人员实行有偿服务。

第七条严禁在资料室内任何地方吸烟、用火,保持室内安静。

第八条保持室内清洁卫生,禁止随地吐痰或随地丢弃废纸等物。

第九条未经资料室人员允许,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出资料室;资料室人员离开时,任何人员不得逗留。



荆楚理工学院湖北省中国农谷发展研究中心

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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